【轉教務處通知】
一、 依據學生選課辦法第八條規定辦理。
二、 學士班學生如有學習上因適應不良或其他特殊原因,得於106年11月27日至106年12月22日前填寫「停修課程申請單」,經任課教師及系所主管簽核同意後送教務處備查,完成停修課程作業程序,逾時不予受理。
三、 辦理停修後,同一學期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申請加選,請同學審慎評估後再提出申請。
【轉教務處通知】
一、 依據學生選課辦法第八條規定辦理。
二、 學士班學生如有學習上因適應不良或其他特殊原因,得於106年11月27日至106年12月22日前填寫「停修課程申請單」,經任課教師及系所主管簽核同意後送教務處備查,完成停修課程作業程序,逾時不予受理。
三、 辦理停修後,同一學期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申請加選,請同學審慎評估後再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