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時間:105年01月19日至105年02月03日〈請向各系、所辦公室提出申請,逾時視同放棄申請〉
助學金項目:清寒優秀研究生助學金
申請資格:
(一)博士班一、二、三年級,碩士班一、二年級研究生,且家庭年所得(含父、母、學生本人及配偶)低於新台幣95萬元。
(二)具專職工作之研究生,不得申請。
申請方式:
符合申請規定的同學,請自行上網:
1.學生須上學生資訊系統登入資料(D.2.6.02),列印申請表連同證明文件繳交至各學院提出申請。
2.各學院承辦人員於系統進行學院初審 (T.I.0.2),列印申請名冊,送至學務處。
應繳資料:
(一)申請表(上網登入資料後列印申請表)。
(二)全戶戶籍謄本(含父、母、學生本人及配偶)。
(三)以國稅局開立前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清單。
發放金額及期限:
(一)每名每月新台幣2,000元
(二)每年分二學期核發。第一學期自9月至次年1月底止;第二學期自2月至6月底止。
發放名額:
(一) 醫學院15名、口腔醫學院3名、藥學院10名、護理學院4名、健康科學院8名、生命科學院5名、人文社會科學院5名,共計50名。
(二)各學院申請人數過少產生空缺名額時,得由其他學院流用補足名額。
(三)流用補足名額排序以第一款順序排定,依排序之學院各流用1名,至補足流用名額為止,下次辦理申請時連接上次
延續之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