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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 為鼓勵本校學生報考專業技能證照考試,特訂定「起飛計畫學生報考專業技能證照考試補助原則」

二、 申請期間:105年4月1日(五)起至105年5月13日(五)止

三、 申請方式:
       凡於104學年度報名專業技能證照考試者,需檢附申請表、報名收據影本,先經系所主管
       及學院院長審核通過後,再將資料繳交至教務處,逾期不予補助。

四、聯絡人:
     教務處註冊課務組 吳彥儒小姐 07-3121101分機2108#28
     e-mail: skycaca@gap.km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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