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為鼓勵本校學生報考專業技能證照考試,特訂定「起飛計畫學生報考專業技能證照考試補助原則」。
二、 申請期間:105年4月1日(五)起至105年5月13日(五)止。
三、 申請方式:
凡於104學年度報名專業技能證照考試者,需檢附申請表、報名收據影本,先經系所主管
及學院院長審核通過後,再將資料繳交至教務處,逾期不予補助。
四、聯絡人:
教務處註冊課務組 吳彥儒小姐 07-3121101分機2108#28
e-mail: skycaca@gap.km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