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甄試入學
招生名額: 依簡章規定
報名資格:
一、獲有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學士學位者或應屆畢業生。
二、以同等學力報考者,須符合教育部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以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學歷報考者,其畢業文憑及成績單須經公證或蓋原外國學校之騎縫章。
審查資料:
一、在校學業歷年成績含操行成績單,學業成績單須註明有學業成績總平均及在全班人數之排名百分比,應屆畢業生成績計算至報名前一學期之學業總平均。
二、自傳(含個人之研究興趣及志向),1000字為限,超過部分予以扣分。
三、其他有助於甄審之相關資料(如英語文能力檢定證 明、相關工作年資證明、相關專業證照、著作證明、海外實習或專題研究資料等影本)。
四、請檢附推薦函2封(請於簡章規定期限內前郵寄至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一路100號香粧品學系收)
成績計算標準:
1. 在校學業成績總平均占甄試成績30%。
2. 面試總平均成績占甄試成績70%。
3. 面試總平均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4. 考生成績如未達標準,則酌減錄取名額。
5. 同分參酌標準順位:(1)面試;(2)審查資料。
★面試日期:113年11月12日(二)
114學年度考試入學
招生名額: 依簡章規定
報名資格:
一、獲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學士學位者(含應屆)。
二、以同等學力報考者,須符合教育部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以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學歷報考者,其畢業文憑及成績單須經公證或蓋原外國學校之騎縫章。
資料審查(30%):
1.在校學業歷年成績含操行成績單,學業成績單須註明有學業成績總平均及在全班人數之排名百分比,應屆畢業生成績計算至報名前一學期之學業總平均。
2.自傳(含個人之研究興趣及志向),以1000字為限,超過部分予以扣分。
3.推薦函2封(請依簡章規定期限內郵寄至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一路100號香粧品學系收)。
面試(70%):
1.面試總平均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2.考生成績如未達標準,則酌減錄取名額。
3.同分參酌標準順位:(1)面試;(2)資料審查。
★面試日期:114年2月18日(二)
以上說明若有不清楚之處,請以當學年度招生簡章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