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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高醫藥學文教基金會補助學生參與國際會議及研習申請表有作更改,請以附件1版本為主並注意以下事項:

1.補助申請同學須於出國三週前檢附相關申請文件向本會提出,經由本會審查通過後,始得補助,

2.每年補助金額及員額視當年預算而定。

3.經核定且受補助出國之學生,返校後二週內應提出研習經過、心得報告,並檢附機票票根或登機證存根國際線航空機票購票證明單(電子機票單據)及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始得核銷補助金。

4.其他內容請詳如法規(附件2:藥學院學生參與國際會議及研習補助要點)

 

其他相關問題可洽: 藥學系  曾毓嵐小姐

TEL:07-3121101#2161

E-mail:R961053@km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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