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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度宿舍自治會將於12月底卸任,將由104年度新任館長接任,選舉相關事宜如下所列,特此公告,歡迎有意願服務住宿生者,參與此次選舉。

  1. 公告事項:
    1. 館長候選人暨選舉注意事項:
      1. 選舉種類:以住宿區域分為:新館男館長、新館女館長、南館與北館等4個選區。
      2. 資格條件:
        1. 需具備宿舍幹部經歷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並具服務熱忱及責任感。
        2. 曾受記小過 (含)以上處分,及因故被退宿及取消住宿資格者,不得報名。
        3. 任期時間以一年計,得連選連任一次。
    2. 登記參選:
      1. 領表登記時間:103年11月24日(週一)9時起至11月26日(週三)16時止。
      2. 領表/交表地點:學務處宿舍承辦人。
      3. 候選人號碼抽籤:103年11月26日(週三)17時,未到場之後選人由選務人員代抽。
      4. 競選期間:103年11月27日(週四)至12月1日(週一)止。  
    3. 投票暨開票時間地點:
      1. 投票日期:103年12月2(週二)日至12月4日(週四)止。
      2. 投票方式:於投票期間晚上的點名時間將,由樓長發選票給住宿生,並請住宿生於投票日期時間內,去各館所設置之票箱投票。
        (新館票箱置於警衛室旁,南北館票箱置於南北館一樓公佈欄旁)
      3. 開票日期地點:103年12月5日(週五)17時,於新館交誼廳圓桌區開票。
      4. 當選公告日期:103年12月5日20時,開票結果以獲得最高票者為當選人,以學校網頁公告。

      各館館長於公告後一週內選任相關幹部,於12月底前與前任宿舍自治會幹部完成交接。

    4. 競選規則:
      1. 參選人應確實瞭解,有關學生宿舍自治會組織章程各項權利與義務。
      2. 競選活動限制:
        1. 候選人之競選海報、刊物應交生輔組審查核准後,始得張貼於校內公共看板或公佈欄上(不得貼於各寢室門上)。
        2. 政見發表得借用宿舍交誼廳自辦。
        3. 候選人團隊及選舉人(投票者)倘有違反選舉之公序良俗行為,主辦單位得以口頭或書面警告,情節重大者得取消選舉資格,並交由校規議處。
        4. 為維護選舉的公正與客觀,選務工作由學務處指派工讀生協助。
  2. 承辦單位:103級學生宿舍自治會
  3. 指導單位: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4. 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得補充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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